HiJob 日系人才網會員規章 |
| 本規章乃說明 HiJob 日系人才網 ( 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 ) 及 PASONA 網站會員使用本網站就業服務系統之相關規範。凡登錄成為本網站之會員者, 均應事先 閱讀此會員規章,充分了解所有內容,並同意遵守約定。 |
| 第一條、 本網站服務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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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提供會員免費瀏覽徵才廠商之職缺內容,並提供諸如:維護履歷、儲存工作、訂閱電子報等服務。 |
| 第二條、 會員資格申請 / 審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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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凡登錄成為本網站會員者,其會員 資料均應遵守 第四條之規定,違反者本網站有權刪除不當資料 / 檔案,情節嚴重者將免除會員資格。若涉及民 / 刑事糾紛者,本網站亦將配合檢察或司法機關,提供必要之會員資料以供查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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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凡個人連絡資料不全者,於填表後一 週 內仍未確實補齊,則本網站有權不予刊登或關閉會員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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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本網站僅提供每人乙次登錄為會員之資格,如遇有重覆登錄者,本網站之系統將自動予以刪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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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會員得自行設定與修改密碼,並須善盡妥善保管之責,不得將此密碼洩露 / 提供予第三人知悉、或出借 / 轉讓他人使用。會員如發現帳號/密碼遭人非法或不當使用,應立即通知本網站客服人員 ( 請洽本網站會員服務專線 TEL: 02-2702-9416 ) 。 |
| 第三條、 會員資料之蒐集、電腦處理與應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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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須同意將登錄於本系統之個人資料,無償且不附帶任何條件 提供予本網站 蒐集、電腦處理及作為會員接收本網站各項服務與資訊之用(例如,但不限於市場調查問卷)。 |
| 第四條、 求職會員禁止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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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填寫之會員資料,有虛偽不實之情事、或侵犯他人權益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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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不遵守與求才企業之約定(如面試或報到),且未善盡告知義務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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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透過本網站之服務獲得求才企業面試或工作機會,該期間有不法之行徑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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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對其他會員或第三者行使毀謗、中傷、侮辱、脅迫等不法行為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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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|
對本網站行使妨礙營運、毀謗信譽之不法行為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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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|
其他任何違反公序良俗、或不法之犯罪行為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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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 |
會員資料或上傳之檔案與求職目的無關、或損及本網站形象之內容。 |
第五條、 服務終止 / 會員資格取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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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若違反上述禁止行為,經查明屬實者,本網站有權立即取消其會員資格,並終止其利用所有會員服務。 此外, 本網站得將該員之姓氏、求職代碼及不當行為之事實經過,供本網站之求才企業會員查考。 |
| 第六條、 本網站免責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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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本網站提供登錄會員免費之求職相關服務,會員於本網站所進行之所有求職 活動均憑個人 之判斷,本網站並不保證就職之可能性與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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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本網站對於求才企業會員及其所提供之工作機會, 均訂定 標準流程由客服專員予以過濾及篩選,惟仍不排除有心人士之不法行為,故此求職者於應徵面試時,仍須注意自身權益與安全。如遇有任何可疑人士、不法行為,應立即提出檢舉。 ( 請洽本網站會員服務專線 TEL: 02-2702-941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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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求職會員與求才企業所訂定之勞動契約,乃會員本個人之意思為之,本網站對於該契約不擔負任何責任。如求職會員與求才企業發生紛爭,不得對本網站提出任何損害賠償之請求,亦不得任意散佈有損本網站商譽之言論或文字。 |
| 第七條、 會員損害賠償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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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如有任何違反本規章之行為,而造成本網站與營運人員、或第三者損失者,該會員須負起賠償之責任。 |
第八條、 準 據法與管轄法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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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之使用規章與服務內容,若有爭議發生而須訴諸司法解決時,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 準 據。 |
第九條、 會員規章之變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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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得因應需要隨時修改本規章條款,其後本網站之服務內容與使用 條件均以修訂 後之條款為準則。會員若於此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網站之服務,視同表示瞭解之意思,並同意遵守之。 |